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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導體及液晶顯示器業溫室氣體公告排放強度(草案)公聽會議
半導體及液晶顯示器業溫室氣體公告排放強度(草案)公聽會議

(活動日期:99年6月10日(星期四) 上午10時0分) 
一、  說明:
  鑒於各部會歷年來已推動多項產業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協議與輔導計畫,同時環境影響評估案件所提出之溫室氣體減量承諾,均需統一之減量額度認定標準,故本署已參酌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精神,研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溫室氣體先期專案暨抵換專案推動原則(草案)。


  依該推動原則(草案),倘業者溫室氣體排放強度,較本署公告排放強度為佳,且經本署審議認可後,即可取得先期專案之減量額度,基於我國液晶顯示器及半導體分別於93年、94年與本署簽訂全氟化物自願減量合作備忘錄後,已積極推動各項溫室氣體減量工作,?保障其先期減量努力成果,本署已研議該行業之公告排放強度,並已分別於99年3月18日及4月21日召開研商會議,目前已完成草案之研擬,為確保本署研訂結果確實可行,特召開此公聽會議,期促使該兩行業之自願減量獲得認可,俾利後續溫室氣體減量政策推動。


二、 會議時間:99年6月10日(星期四) 上午10時0分


三、 會議地點:「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6樓前瞻廳,(台北市衡陽路51號6樓之6世紀羅浮大樓)


四、 會議議程:


時間 議程
10:00~10:10 主席致詞 環保署
10:10~10:25 簡報 環保署
10:25~12:00 半導體業公告排放強度討論 環保署
                    液晶顯示器業公告排放強度討論 與會代表
                    綜合討論 與會代表

公告日期:20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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