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溫管法第二十二條授權,已於106年3月15日發布「溫室氣體排放源符合效能標準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針對適用對象、申請條件、審查規定、獎勵換算方式、撤銷規定及停止適用規定進行規範。 二、 為完備「符合效能標準獎勵機制」推動工作,依溫管法第十七條授權,著手訂定行業別或製程別效能標準。 三、 冀期透過本次座談會議針對效能標準規劃方向徵詢產業意見,據以蒐研訂定資料與意見,以利撰擬各行業製程別效能標準草案。
場次如下: 一、水泥業:4/11 上午10:30-12:00; 地點:台灣區水泥工業同業公會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8樓之5) 二、人纖業:4/13 下午14:30-16:00; 地點: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 大新館401教室(台北市延平南路127號) 三、鋼鐵業:4/18 上午10:30-12:00; 地點: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107會議室(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9號10樓) 四、造紙業:4/19 上午10:30-12:00; 地點: 台灣區造紙工業同業公會會議室(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0號5樓)
如要參加,請撥環科工程02-27753919#383 林小姐,於會議前兩天告知場次及與會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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