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於101年12月20日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管理辦法」及12月25日公告「公私場 所應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固定污染源」,並配合法規推動,預計於今102年1月底完成排放量申報系統建置,包含業者申報端及主管機關審查端,並於2月 提供業者及主管機關進行線上測試。此外,本署已製作相關配套工具,如排放量申報作業手冊、排放量申報審查及登錄手冊等,預計於3月初完成,以期協助業者及 主管機關順利進行排放量申報作業的執行。
另關於辦理期間規劃自102年2月起至3月中旬針對地方環保局、查驗機構及公私場所於全省(北區、中區及南區)辦理共計10場訓練說明會。詳細線上報名說明如下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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